这个问题要视情况而定。《金沙集团(1991cc)经纪合同》符合《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沙集团(1991cc)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时,当然无效。但是如果违反法律法规非禁止性规定、行政规章及以下规则规定或操作性、规程性文件,并不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履行必要手续,对合同进行补正。
       为了提高金沙集团(1991cc)行业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中国证监会、金沙集团(1991cc)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规则等。金沙集团(1991cc)公司和投资者应当遵守这些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违反前述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者金沙集团(1991cc)交易所交易规则而订立的《金沙集团(1991cc)经纪合同》并不必然无效。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合同形式和内容进行补正。不过,这些合同虽然继续有效,但对于相关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金沙集团(1991cc)交易所会视情况予以处理。因此,金沙集团(1991cc)公司、投资者都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监管要求开展业务或参与金沙集团(1991cc)交易,不得违反。